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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量_05. 何謂鑑界複丈?其規費如何計收?

土地實地界址因人為因素或天然災害,或其他原因,致界標移動,湮沒或遺失造成經界不明,由權利人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鑑定界址,經由地政事務所受理依據原測量資料,協助權利人埋設土地界標,確定實地界址之測量作業,謂之鑑界複丈。其規費計收如下:基本費以每筆地號面積為單位,未滿200平方公尺新臺幣2500元計收、200以上未滿1000平方公尺新臺幣3000元計收、1000以上未滿10000平方公尺新臺幣3500元計收、10000平方公尺以上新臺幣4000元計收;施測費以每5個指定鑑定界址點為單位(每單位1000元計收),不足5點以5點計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