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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113年5月10日訂定發布之「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」,定自113年8月1日生效。並公告自113年8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期間,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

1.內政部公告自113年8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期間,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。
2.公告事項:

一、委託事項:

(一)辦理電話法律諮詢服務。
(二)辦理專案推廣及人員培訓。
(三)辦理法律扶助訴訟扶助先期作業與系統建置。

二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: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,電話諮詢專線:02-412-8518轉2再轉6。

三、本公告如有疑問,請洽內政部(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,電話02-2356-5276)。